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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方通报两起“家族黑恶势力”案件

发布时间:2019-04-19  来源:新华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云南警方通报两起“家族黑恶势力”案件

  新华社昆明4月18日电(记者 王研)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17日通报了两起家族黑恶势力典型案件。

  据通报,昭通市镇雄县以陈某仁为首、以其子及亲属为骨干成员和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团伙,在政府修建的公路上堵停车辆、索取钱财,如果遭到拒绝,就邀约团伙成员持钢管、刀等恐吓威胁。该团伙长期横行乡里,村民修建房屋、开车过路、土地转让等都成了他们索要钱财的机会。

  曲靖市陆良县戛古村钱某平则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伙同兄弟依靠家族势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用暴力威胁、软禁、封官许愿等方式拉拢村民,通过非法手段当上村委会主任。之后,他以村委会为依托逐步发展组织成员,安排心腹人员在村委会“工作”,“任命”非选举产生的人员履行村委会班子成员职务,排挤其他村委会班子成员,暴力阻止他人参选。他甚至将所有村社干部的工资卡收由自己保管,按自己的个人意愿发放工资。

  钱某平还以维护治安为由成立“护村队”,队员统一配发迷彩服、对讲机、钢管、大刀等。该组织的成员说,钱某平要求护村队员出门时工具不离身,要打什么人必须向他请示,经他同意的“该干的就干”。多年来,钱某平利用护村队震慑村民,横行乡里,其组织逐步发展壮大,以非法强行“罚款”等方式敲诈在村里非法取土洗矿、倾倒废菜叶子的村民,并以治理“脏乱差”等名义私自设立收费项目,向群众收取卫生费、搭桥开口费、养羊管理费等。近日,曲靖市陆良县法院已开庭对钱某平团伙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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