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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南溪区法院组织30余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22-11-3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何国娟)为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11月29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以远程视频方式,对被告人朱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庭审,组织宜宾黄桷庄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酒业茶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开区纪检监察、区纪委监委4家单位3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企业工作人员参与旁听庭审,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

  公诉机关指控,朱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宜宾某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要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司购买粮食过程中,通过虚增粮食单价并付款结算后让卖方退还虚增部分价款的方式套取国有资金;在推荐与粮油公司合作、成为粮食经纪人、款项拨付及其他相关事项中,为相关企业、个人提供帮助和支持,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给国家经济造成严重损失。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井然有序,通过法庭调查、多媒体示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法官释法等环节,清晰再现了朱某作为一名国企管理人员违背初心使命、跨越法律底线、滑向犯罪深渊的违纪违法全过程。朱某全程认罪认罚、沉痛忏悔。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法院将结合具体犯罪事实及情节,依法公正判处并择期宣判。

  “此次旁听庭审让我内心受到极大震撼,一边是法律的威严与神圣,一边是罪犯的锒铛与悔憾,我深刻地感受到‘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我将以案为鉴,强化纪法意识,时刻敲响廉政警钟。”庭审结束后,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如是说。

  南溪区法院将继续坚持普法工作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好庭审观摩、巡回审判、法院开放日等普法活动,拓宽以案释法的覆盖面。发挥教育震慑作用,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力争“判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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